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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5日,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商财险”)等四家保险公司因偿付能力数据不真实被银保监会通报。

监管部门通报显示,在2022年偿付能力真实性检查中,浙商财险存在四个问题,分别是未按规定计提最低资本、流动性风险指标计算不准确、偿付能力报表填报不完整以及风险综合评级数据填报不准确。

偿付能力充足率和风险综合评级是重要的监管指标,浙商财险2022年1季度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因未按规定计提最低资本和偿付能力报表填报不完整导致虚增,2022年1季度、2季度的风险综合评级大小则同时受偿付能力充足率虚增、流动性风险指标计算不准确和风险综合评级数据填报不准确影响。

 虚增2022年1季度偿付能力充足率 

2022年1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浙商财险未按规定计提最低资本上存在两个问题,其中涉及金额较大的问题是,浙商财险计算存款的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最低资本时基础因子选择错误,导致少计提最低资本807.6万元。

除此之外,公司因某资管产品穿透后国债未计量利率风险,导致少计提利率风险最低资本3563.34元。

此外,浙商财险在2022年1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偿付能力报表填报不完整,两款资管产品穿透后未在“LT01-穿透后投资资产表”中列报。上述问题或导致虚增浙商财险2022年1季度的偿付能力充足率。

风险综合评级结果是为了综合反映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的整体状况,包括资本充足状况和其他偿付能力风险状况,进而也会影响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的大小。

 风险综合评级部分数据不实 

除虚增偿付能力充足率外,浙商财险2022年1季度、2季度风险综合评级还存在部分数据填报不实和流动性风险指标计算不准确的问题。

关于风险综合评级部分数据填报不实,具体包括关联方保险资金运用金额未纳入关联方资产统计;未进行再保险业务内部审计,却填报2次;资产管理部负责人资金运用从业年限和部门人员平均从业年限填报不准确;总公司部门人员离职数量、总精算师变动次数等统计不准确。

此外,浙商财险2022年1季度、2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测算流动性覆盖率指标时,基本情景和压力情景下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预测均未包括股票类资产交易可能产生的现金流。

除此之外,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保险公司的风险综合评级细化为4个监管类别8个级别,对应为AAA类、AA类、A类、BBB类、BB类、B类、C类、D类,监管标准中风险综合评级不低于B类。

相关公告显示,2021年1季度至2022年2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浙商财险风险综合评级均为B,已处于监管标准最低要求级别。而目前浙商财险存在部分风险综合评级数据不实的情况,或将影响其未来评级,存在一定不满足监管标准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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